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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yun登录入口(中国)官方网站 国家《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规范》解读

发布时间:2024-11-27 点此:431次

编制国家标准《太阳能采暖采暖工程技术规范》GB50495-2009,规范太阳能采暖采暖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太阳能采暖采暖系统安全手术后。适用、经济合理、技术先进可靠,从而推动和推动太阳能采暖系统在建筑物中的应用和发展。

1 标准制定的目的、背景和主要内容

太阳能采暖的综合利用,可以大大提高太阳能替代常规能源的比例,节省更多的建筑能耗。而且,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太阳能采暖技术日趋成熟,提供了可以借鉴的方法和设计参数。我国也建设了一批太阳能供暖综合利用示范工程,积累了一定的工程经验。因此,2005年底,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向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申请立项,编制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太阳能采暖采暖工程技术规范》,被纳入建设部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和修订计划;根据建设部建标[2006]77号文件,《太阳能采暖采暖工程技术规范》立项获批;编制工作于2008年底完成,2009年8月,该标准正式发布实施。

标准分为5章和7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太阳能采暖系统设计、太阳能采暖工程施工、太阳能采暖工程调试、验收及效益评价等。标准共包括5条强制性规定。该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翻新建筑中使用太阳能供暖系统的项目,以及对现有建筑改造或增加太阳能供暖系统的项目。

2 标准总则

《总则》中的重要规定包括:

1.0.3 太阳能采暖系统应纳入规定的建设项目程序云开体育app官方下载安装最新版,统一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统一验收、同时使用。

1.0.4 太阳能供暖系统应全年综合利用。供暖期间,对建筑物进行采暖采暖,非供暖期间,向建筑物或邻近建筑物提供生活热水或其他热量。

1.0.5 在既有建筑上增设或者改造太阳能采暖系统,必须经过建筑结构安全审查,并符合建筑结构及其他相应的安全要求(本条为强制性)。

3 系统设计的基本规则

系统设计总体要求中的重要规定包括:

3.1.3 太阳能采暖系统应根据不同地区和使用条件,采取防冻、防凝露、防过热、防雷、防冰雹、防风、抗震等技术措施,保证用电安全。 (此规定为强制规定)

3.1.5 太阳能采暖系统中太阳能集热器的性能应符合《平板太阳能集热器》GB/T6424和《真空管太阳能集热器》GB/T17581的规定。正常使用寿命不宜低于10年。其余零部件设备及零部件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

3.1.7 太阳能供热系统设计完成后,应对系统的节能和环保效益进行预评估。

3.1 荷载计算

太阳能供暖系统负荷计算有3个要点:

1) 分别计算供暖负荷和生活热水负荷后,应选取两者中较大的负荷作为太阳能采暖系统的设计负荷(3.3.1)。

2)太阳能集热系统承担的采暖热负荷为供暖期间室外平均温度下建筑物的耗热量(3.3.2)。

3)其他能源辅助加热/换热设备的负担。采暖室外计算温度条件下的建筑采暖热负荷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暖热负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的规定GB50019中规定的代码”计算。 (2)按照标准不需要集中供暖的区域或建筑,计算的室内空气温度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降低(3.3.3)。综上所述Kaiyun全站官网登录入口,建筑物的热负荷由太阳能集热系统和其他能源辅助供暖/热交换设备分担。太阳能集热系统仅承受建筑供暖期间的平均荷载,而非其最大荷载。

3.2 集热系统设计

本部分的强制性规定是:建筑物安装太阳能集热系统,不得降低相邻建筑物的日照标准。同时要求,对于放置在建筑外围护结构上的太阳能集热器,冬至日集热器采光面的日照时数应不少于4小时。

本节给出了几个重要的计算公式和推荐的设计参数。包括:某一时刻太阳集热器在太阳前方不受障碍物遮挡时的日照距离计算公式、确定直接系统和间接系统太阳集热器总面积的计算公式、太阳能集热器单位面积的设计流量。推荐值。

在确定太阳能集热器的总面积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计算公式中使用的“基于总面积的平均集热效率”必须是基于总面积得出的瞬时效率实际产品测试。效率方程和曲线按照附录C中的方法计算。

目前,国家质检中心的检测报告均给出了基于照明面积和总面积的两种瞬时效率方程和效率曲线。两者之间存在差异。对于真空管式集热器来说,差别比较大。如果效率方程使用不当,则确定的太阳能集热面积过小,将直接影响系统的运行功能和预期的节能效益。

3.3 蓄热系统设计

本部分的重要基本规定是:短期储热液体工质集热器太阳能采暖系统适用于单体建筑采暖;季节性储热液体工质集热器太阳能采暖系统适用于大型建筑面积的集中供热。蓄热池不宜与消防池共用。在设计液体工质蓄热系统时,需要注意以下术语:

1)综合考虑当地太阳能资源、气候、工程投资等因素,短期蓄热液体工质集热器太阳能采暖系统的蓄热量应满足建筑物1-5天的采暖需求。

2)表3.5.2给出了各种太阳能采暖系统每m2太阳能集热照明面积建议的热水储罐和水池的容积范围。应根据设计蓄热时间段和蓄热容量等参数进行计算确定。

3)地下池季节性蓄热系统池容量设计时,应验算蓄热池内热水可能达到的最高温度;应采用计算软件模拟系统的全年运行性能进行计算和预测。水池最高水温应比水池工作压力对应的工作液沸点温度低5℃。

4)地下管道季节性蓄热系统设计前应进行地质调查,确定当地土壤地质条件是否适合埋地管道;应与地下管道热泵系统配合使用。

3.4 控制系统设计

本部分有强制性规定:为防止系统过热而设置的安全阀,应安装在泄压时排出的高温蒸汽和水不会危及周围人员安全的位置,并应配备相应的措施;其设定开启压力应与系统能承受的最高工作温度对应的饱和蒸汽压力一致。其他需要注意的术语是:

1)太阳能集热系统与辅助热源加热设备之间的相互工作切换宜采用恒温控制。蓄热装置中加热介质出口处应安装温度传感器。当介质温度低于“设计加热温度”时,应通过控制器启动辅助热源加热设备。当介质温度高于“设计加热温度”时,辅助热源加热设备应停止工作。

2)采用排空回水防冻措施的直接和间接太阳能集热系统宜采用恒温控制。当太阳能集热系统出水温度低于设定的防冻执行温度时,控制器开启和关闭相关阀门,将集热系统内的水彻底排空或排回储水箱。

3)采用循环防冻措施的直接太阳能集热系统宜采用恒温控制。当太阳能集热系统出水温度低于设定的防冻执行温度时,控制器启动循环泵执行防冻循环。

4)水箱防过热温度传感器应设置在热水储水箱顶部,防过热执行温度应设置在80℃以内;系统防过热温度传感器应设置在集热系统的出口处,防过热执行温度的设定范围应与系统的运行工况和部件的耐热性能相匹配。

4 体系建设基本规定

本部分有强制性规定:建设、安装太阳能采暖系统,不得损坏建筑物的结构、屋面、地面防水层及附属设施,不得削弱建筑物在其生命周期内承受荷载的能力。

其他需要注意的术语是:

1)太阳能采暖系统的施工、安装应单独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包括与主体结构施工设备安装、装修等相关工种的协调方案和安全措施。

2)现场安装的太阳能采暖系统产品、配件、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其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收藏者应有性能测试报告。

4.1 集热系统建设

构建集热系统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太阳能集热器的安装方位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使用指南针进行定位。

2)坡屋面结构层内埋设的预埋件应在结构层施工时同时埋设,位置应准确。太阳能集热系统安装前应对预埋件进行防腐处理并做好防护。

3)采用支架安装的太阳能集热器,其支架强度、抗风能力、防腐处理和热补偿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或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4)太阳能集热系统管道穿过屋顶或露台时,应提前预埋防水套管。

4.2 蓄热系统建设

地下蓄热池现场施工、生产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下水池应满足系统压力要求,并能承受土壤及其他荷载;

2)地下水池应严密、无泄漏;

3)地下水池及内部构件应进行防腐处理,内壁防腐涂层应卫生、无毒,能长期承受储存热水的最高温度;

4)地下水池采用的保温材料和保温结构应能长期承受储存热水的最高温度。

5 系统调试、验收及效益评价主要内容

5.1 一般规定

系统调试、验收和效益评价总则的主要内容是:

5.1.2 系统调试应包括单机设备调试、组件调试和系统联动调试。系统联动调试应根据实际运行情况进行。联动调试完成后,应连续试运行三天。

5.1.5 竣工验收应在工程移交使用单位前、子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竣工验收应提交相关验收材料:

5.1.6 太阳能采暖工程施工质量保证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按两个采暖期计算。保修期内出现施工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责任,责任方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5.2 系统调试

系统调试的主要术语有:

5.2.2 太阳能采暖工程的系统联动调试应在设备单机、部件调试和试运行合格后进行。

5.2.3 设备单机及部件调试应包括以下内容:

1)检查水泵的安装方向;

2)检查电磁阀的安装方向;

3)温度、温差、水位、流量等仪表显示正常;

4)电气控制系统应满足设计要求,运行准确;

5)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动作准确可靠;

6)防冻、过热保护装置工作正常;

7)各种阀门开启灵活,密封严密;

8)辅助能源加热设备工作正常开yun体育官网入口登录APP下载安装,制热量满足设计要求。

5.2.4 系统联动调试应包括以下内容:

1)调节系统各支路调节阀,平衡各路流量,达到设计流量;

2)调试辅助热源供暖设备与太阳能集热系统的工作切换,满足设计要求;

3)调节电磁阀,使阀前、阀后压力在设计要求的压力范围内。

5.2.5 系统联动调试后的运行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额定工况下采暖系统流量、热水温度、热风采暖系统风量、热风温度等调试结果与设计值的偏差不应大于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43相关规定。

2)在额定工况下,太阳能集热系统的流量或风量与设计值的偏差不应大于10%;

3)太阳能集热系统在额定工况下进出口工作液的温差应满足设计要求。

5.3 工程验收

太阳能供热工程验收的主要条件是:

5.3.2 太阳能采暖系统中的隐蔽工程,必须经监理人员检查同意后,方可隐蔽。

5.3.3 太阳能采暖系统土建工程验收前,安装施工时应完成下列隐蔽项目的现场验收:

1)安装地脚螺栓及预埋件;

2)底座、支架、集热器与主体结构周围的连接节点;

3)底座、支架、集热器周围与主体结构之间的密封、防水;

4)太阳能采暖系统与建筑防雷系统之间安装防雷连接节点或系统本身的接地装置;

5.3.4 太阳能集热器的安装方位角和倾斜角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误差应在±3°以内。

5.3.5 太阳能采暖工程的检验检测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压力管道、系统、设备、阀门的水压试验;

2)系统冲洗及水质检测;

3)系统热性能测试。

5.4 效益评估

太阳能供热项目的效益评估包括三个术语:

5.4.1 太阳能采暖系统投入运行后,应定期监测系统能耗。

5.4.2 太阳能采暖工程节能环保效益分析评价指标应包括:系统年节能量、年节能量成本、性价比和二氧化碳减排量。

5.4.3 计算太阳能供暖系统的年节能量、系统全生命周期的节能总成本、成本效益比和二氧化碳减排量,可采用附录F中的公式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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